一、主办单位:
湖北省体育局
孝感市人民政府
二、承办单位:
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
孝感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
湖北省安陆市人民政府
三、协办单位:
安陆市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局
安陆市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
安陆市自行车运动协会
四、竞赛日期和地点:
2016年10月15日在湖北省安陆市河滨公园举行。
五、竞赛路线:
河滨公园广场→烟店镇路口→烟店镇→孛畈镇文化广场→三里村→龙王寺水库→太平寨→王义贞镇唐僧村→王义贞横穿公路→王义贞镇毛河→王义贞镇吉庙集镇→雷公镇→棠棣镇百花→河滨公园广场(全程91公里)
六、竞赛项目及分组:
山地车挑战赛
1、男子青年组:18-35周岁(1998年10月23日前出生,1981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),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。
2、男子中年组:36-55周岁(1981年10月23日前出生,1961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) ,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。
3、女子组:18-55周岁(1998年10月23日前出生—1961年10月23日以后出生),以第二代身份证为准。
七、运动员资格
1、参加本次山地自行车挑战赛的运动员,必须是业余运动员,专业运动员不准参赛(退役2年后方可参赛)。
2、要求参赛运动员身体健康。患有高血压、心脏病、哮喘病等不适宜自行车运动者,不得报名参赛。
3、山地车运动属于高风险运动,参赛选手需自行承担相关风险,组委会将统一为所有参赛选手购买当天意外伤害险,参赛运动员必须提供正确的身份证号码,如提供信息错误责任自负。参赛选手需在报到现场签署《运动员免责声明书》,并现场公证方可参赛。如出现人身意外事故,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,不能再追究组委会责任。
八、比赛规则
1、本次比赛执行中国自行车协会最新审定的《自行车竞赛规则》。
2、在遇到恶劣气候或突发事件时,组委会有权采取缩短比赛距离或终止比赛等应急处理。
3、运动员应在赛前到检录处检录,否则不能参赛。出发前20分钟停止签到及检录。
4、参赛运动员、领队或者教练对其他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比赛成绩存在异议,可在比赛结束后15分钟内向赛事组委会、赛事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申诉报告,并出示相关证明材料,申诉时交纳500元申诉保证金,胜诉者退还。
5、所有运动员参赛车辆、头盔、装备等自备,参赛运动员和车辆须佩戴大会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和号码牌,否则不准参加比赛。参赛自行车车辆的轮径为29寸以下(含29寸),车胎宽度为1.95英寸以上。必须使用减震前叉,且不能使用光头胎。
6、比赛设途中补给点,补给点设有标志,选手可自行补给。
7、运动员和车辆须按规定佩戴组委会统一配发的号码布,蓝色—男子青年组,黄色—男子中年组,红色——女子组。
8、比赛采取集体出发形式。发车顺序:男子青年组、男子中年组,女子组。
9、比赛中因车辆故障或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参赛的选手,应迅速将自行车移离赛道,不得影响他人比赛。
九、录取名次与奖励:
1、男子青年组取前40名给予奖励:前3名颁发奖金和奖杯,第一名3000元,第二名2000元,第三名1000元;第4-10名各奖500元并颁发证书;第11—20名各奖200元并颁发证书;第21—40名各奖100元并颁发证书。
2、男子中年组取前50名给予奖励:前3名颁发奖金和奖杯,第一名3000元,第二名2000元,第三名1000元;第4-10名各奖500元并颁发证书;11—20名各奖200元并颁发证书;第21—50名各奖100元并颁发证书。
3女子组取前20名给予奖励:前3名颁发奖金和奖杯,第一名3000元,第二名2000元,第三名1000元;第4-10名各奖500元并颁发证书;第11—20名各奖200元并颁发证书。
4、、所有参赛选手,比赛当日13:00前到达终点者均可领取《完赛证书》。
十、报名及报到:
1、报名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号码,并填写报名表。
2、报到时须填写《运动员免责声明书》,并现场公证。
3、报名者须向活动组委会缴纳50元报名费(用于购买人身意外伤害险和安排工作餐),另需现场缴纳计时器押金200元,比赛完毕后经检查未损坏者予以退还。
4、报名时间:2016年9月25日—10月8日。
5、报名方式:二维码:*****
6、报名名额:比赛限报500名,其中男子中年组240人,男子青年组180人,女子组80人,分组别报满为止。
7、报到时间:2016年10月14日9:00——18:00。
8、报到地点:安陆市河滨公园主出口(喷泉广场旁)。
十一、裁判长和裁判员由承办单位(湖北省社会体育管理中心)指派。
十二、活动设仲裁小组,其职责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。
十三、设资格审查小组,负责审查和监督运动员资格问题。
十四、本规程最终解释权属组委会。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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